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

「非物質遺產」--2009年3月20日澳廣視葡文台報導譯文



記者:Catarina Domingues

土生話申報澳門文化遺產看來並不容易。在一場公開資詢會上,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解釋了 口頭傳統的定義,而在今天的辯論語言這一項則不在議程當中。

看來混合語言──土生話,至少要申報成為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前路並不容易。

飛文基(土生土語話劇團):
「我記得在上一年有一份特別的定期報告,目標是口頭傳統,還有語言也是,比現在這份草 案的要多,因此土生話原本也可以根據這項標準被評定,只是現在我們沒有語言這一項。我 希望知道口頭傳統是否包括語言。」

然而答案並未能如飛文基所願。正在公開諮詢的保護法草案就非物質遺產問題解釋了口頭傳 統,但並未提及語言,這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似,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規定亦有所不同 。

陳迎憲(澳門博物館):
「就非物質文化遺產,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規定,語言可視為口頭傳統。然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裡,並無提及語言,語言也沒有在中國的清單內。」

飛文基則認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,土生話是一種口頭傳統,亦應被評定為本澳的文化遺產。 文化遺產保護法草案的公開諮詢已展開一週多,今天的諮詢主題是非物質文化遺產,與會者 的疑問主要是實行的內容。

宗教團體負責人:
「譬如說,神靈寶誕,我們為那一天做一系列的事,這樣我們是否可以將之視為非物質遺產 ?」

直至四月三十日的諮詢期後,這些疑問將有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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